水炮車今年下半年投入服務 可噴出水柱顏色液體及催淚水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4/30 20:09

最後更新: 2019/04/30 20:23

分享:

分享:

水炮車今年下半年投入服務,可噴出水柱、顏色液體及催淚水劑。(資料圖片)

警方斥資逾2700萬、3輛俗稱「水炮車」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於去年中運抵本港,警隊已完成相關測試及人員培訓,並已完成水炮車操作指引,料水炮車將於今年下半年投入服務。

俗稱「水炮車」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,每輛長8米、闊2.55米,設有水箱及催淚溶液儲存裝置,車輛頂部配置了兩枝專門用作驅散暴力衝擊人士的噴水裝置,可因應行動需要,選用噴灑或水柱模式,亦可噴射催淚水劑及染有顏色的液體。水炮車亦有保護性噴水裝置及保護灑水噴嘴,如有需要可作防衛噴射及滅火。水炮車亦安裝了數碼攝錄機及話音廣播系統,以拍攝現場情況及向示威者作出警告。

水炮車今年下半年投入服務,可噴出水柱、顏色液體及催淚水劑。(立法會文件)

保安局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,警方已於今年3月完成草擬水炮車的操作指引,重申因指引屬行動細節及涉及警方戰術部署,不宜公開,只透露會在風險評估顯示有可能、或已出現大範圍或嚴重公眾騷亂、並造成嚴重傷亡、財產被大肆破壞或堵路時才會出動水炮車;又強調發出射水柱前如情況許可,會先作警告,達到目的後便會停止發射。

水炮車由警務處助理處長(行動)授權調配,而現場指揮人員職級不低於總警司階級;而所有操作火炮車人員需接受為期5日的訓練,包括車輛基本操作安全指引等。

警方又稱,注意在公眾騷亂中使用水炮車的噴水裝置可能帶來的風險,重申警方使用噴水裝置時只針對暴力衝擊行為,而非個別示威人士,當達到目的後會立即停止。